我的个人简介

个人介绍:

1998年毕业于韩国高丽大学,获文学博士学位,

是中国大陆第一位获得韩国文学博士学位的留学生。

同年9月至复旦大学历史学系任教,2005年9月至2006年10月任历史学系副主任。

现为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朝鲜史学会常务理事、韩国高丽大学《Journal of Korean History》编委、天津社会科学院《东北亚学刊》编委、韩国三均学会海外理事、韩国近现代史学会理事、韩国东北亚文化学会海外理事、《东北亚文化研究》编委、韩国国史编纂委员会海外史料委员。

研究领域:

韩国史 韩国独立运动史 中韩关系史

代表著作:

《大韩民国临时政府在中国》(合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11月

《上海韩人社会史:1910-1945》,韩国韩蔚出版社,2001年1月

《上海韩人社会研究:1910-1945》,学苑出版社,2004年5月

《上海的韩国文化地图》(合著),上海故事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锦绣文章出版社,2010年4月

编译著:

(1) 《韩国研究论丛》8(执行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9月

(2) 《近代中国期刊与韩国》(与徐荣青合编),韩国图书出版新书苑,2008年5月

(3) 《长征-我的无职时期》(金俊烨著,孙科志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8年6月

主要论文:

《试评上海时期的朝鲜临时政府》,《史林》1992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大韩民国临时政府选址上海的原因》,《上海教育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

《中国的韩国独立运动研究》,《世界史研究动态》1993年第8期

《大韩民国临时政府诞生地考辨》,《上海教育学院学报》1994年第1期

《朝鲜义勇队述评》,《上海教育学院学报》1994年第1期

《论三均主义及其思想渊源》,《韩国研究论丛》2,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

《上海韩人社会性质的变迁》,《二十七年血与火的战斗》,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4月

《韩人亡命上海与早期韩人社会的形成》,《韩国近现代史研究》7,1997年12月

《上海韩人的教育活动及其性质》,《韩国民族运动史研究》17,1998年2月

《上海韩人社会的经济结构和韩人生活实态》,《韩国独立运动史研究》12,1998年12月

翻译论文:

申圭植与中国革命党人的交往》,《韩国研究论从》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2《民族解放运动的发展》,《韩国研究》

杭州大学出版社,1996 3《大韩民国临时政府的政治主张及其正统性》,

《韩国独立运动血史新论》,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获奖情况:

1.2000年2月1日被韩国三均学会授予学术功劳奖

2.《上海韩人社会史:1910-1945》2001年8月被韩国文化观光部选定为优秀学术图书,

2001年12月该书还获得百想出版文化奖(《韩国日报》主办)

3.  2004年度复旦大学李传洪历史学科奖教金二等奖

4. 参与建设的《二十世纪的世界》被评为上海市精品课程

自动草稿

2008年5月1日,与中国建行首尔分行王玉洁部长一起前往江原道春川,在那里还见到好朋友李在浩博士。下面的照片就是这次春川之行所拍。

第一个硕士生毕业

一百年前的《韩日合邦条约》是无效的

再过不久就是日本强迫韩国签订“韩日合邦条约”100周年的纪念日了。在这一纪念日即将来临之际,我想无论是韩国人、日本人还是中国人都应该作一下反省,避免这种历史悲剧的重演,创造一个和谐与长期稳定、繁荣的东北亚。

记得在90年代有韩国学者发现1910年签订的韩日合邦条约是由当时的日本驻朝鲜统监和韩国总理大臣李完用分别代表各自政府签署的,问题在于这份两个国家之间签署的条约竟然没有加盖两国政府的印章,换句话说这份条约并没有经过两国政府批准这一程序,因此他得出结论:1910年签署的韩日合邦条约是无效的,非法的。这一发现说明日本在近代对外侵略扩张的过程中,丝毫不讲什么国际信义的,除了武力入侵和武力威胁之外,用尽了各种欺诈手段,就像在甲午战争、日俄战争和突袭珍珠港中的表现一样,这一发现对我们了解日本帝国主义的真实面目有重大的意义。

然而,韩国的学者似乎并不这样看。他们坚持这个条约是无效的,日本吞并韩国是非法的。是的,在近代西方列强强迫亚洲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哪怕是经过双方政府的批准,也都是非法的,是不合公理的,对亚洲各国的侵略也都是非法的。但历史毕竟是历史,我们无法再使过去的历史按照“合理”、“合法”的原则重新来过,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实现自强,不再遭受这种“非法”的侵略。今年上半年,韩国的《朝鲜日报》报道,韩日两国学者200余名签署声明,表示一百年前的《韩日合邦条约》是无效的。另据中新网7月29日报道,韩国和日本的学界、宗教界等1000多名知识分子28日向日本政府提出请求书,其内容为:韩日知识分子认为1910年签署的“韩国强制合并条约”从根本上无效,并敦促日本首相就日本对韩国进行的殖民统治公开表示道歉。但令人不解的是,1910年签署的《韩日合邦条约》是无效的、非法的,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即使日本政府不承认也掩盖不了这一事实。退一步来讲,即便是日本政府承认这一条约是非法的、无效的,又有多大的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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